第二百六十九章 上下一体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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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嗯。”李孟羲点了点头,“有功必赏,为的是公道。那无功有赏,又算不算是公道?
  今我等是有何功勋,而在此大啖牛肉?我等在此食肉,于众卒而言,又是否不公?”
  李孟羲话一说完,刘备脸色有点尴尬,“这,这个……”刘备一时语滞。
  李孟羲语重心长,“今食肉一遭,或者无妨,算不得贪墨。可总归无法度可依。
  食肉一遭,不算贪墨,那十遭,百遭,无有战事,无有军功,而日日食肉,又算不算贪墨?
  某曾听闻,法制者,当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。
  军法亦如此,功赏亦需有严法。
  某还听闻,上有所好,下必效之。
  其身不正,虽令不行。
  肉食稀缺,士卒皆探首盼之。
  今未有分食法度可依,玄德公取肉数十斤来食,便是未依法度,便是有违军法。
  两位为军中统帅,尚不尊法度,上不守法,下必效之。
  如此,何谈严肃军法?”
  “至于第二,玄德公说,人有高低,将官与士卒不可等同。
  此论,某不赞同。
  不患寡,而患不均也。
  古之名将,与士卒同寝同食,其所穿所食,与寻常士卒何异?
  名将如此,我等何不效法古人,使军中上下,无论官职高低,上下如一致?”
  李孟羲一席话说完,刘备和关羽顿时陷入了沉思。
  李孟羲提了两个问题。
  第一,军中法度不严。
  照理说,刘备作为大军统帅,弄来一些肉吃,无可厚非。
  可军中无论何人,都应在军规约束下行事,包括刘备,包括关羽,都应如此。
  刘备从辎重队拿肉无妨,但是,首先要有明确的规定,规定一军统帅,可拿肉食多少,或者拿多少并无限制。此事应有章程。
  若不然,一军统帅没明确好对肉食支配的权限,那日后军队规模大了,一军主将有这个权利吗?千夫长有权利吗?
  若现下军规不严,日后必无法可依。
  这是第一点,不过是军规方面的小疏忽。
  第二点,更重要。
  古代大多数军队,尊卑分明,将军吃的和普通士兵吃的是天与地的区别。
  古来如此,便就对吗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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