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2章 三方协议,皆大欢喜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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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同样的,对于西方人来说,他们同样不懂中国科层制体系崩溃前,“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”,这样中央对于地方的强大控制力。
  正如,李鸿章给冰淇淋吹凉,斯蒂夫痛饮滚烫的开胃汤一样,一切都只是一个美妙的误会。
  最终,一份洋洋洒洒的双语协议签订下来。
  淮军江苏巡抚方面:
  1、出让远东舰队100%所有权与唐纳德财团;
  2、获得唐纳德财团现银70万两(约20吨白银,价值人民币1亿元),分一年半付清;
  3、投资白银10万两与【三方铁路公司】,组织20万赴美劳工,获得铁路公司15%股份;
  4、获得米利坚大统领的友谊+米利坚首富的友谊。
  范德比尔特家族:
  1、剥离原铁路公司股份及债务,组建【三方铁路公司】,股份减持至45%;
  2、组织船队运输赴美劳工;
  3、向唐纳德财团无偿提供炼铁、筑路、炼油技术;
  4、以尼德兰商团作为平台,帮助操作远东舰队转让事宜;
  5、获得东方四千万人的统治者的友谊。
  唐纳德财团:
  1、向淮军江苏巡抚支付70万两白银,分期1年半支付;
  2、获得远东舰队12艘战舰;
  3、向【三方铁路公司】注资30万美元,接收并管理20万中国劳工,修筑爱达华州至华盛顿州铁路,获得总计40%股份。
  4、确保【三方铁路公司】所需钢铁等物资供应。
  5、获得铁路大王(未完全体)的友谊,获得淮军系的友谊。
  总而言之,通过这一份协议,李鸿章方面获得了钱和铁路股份,失去的是一支鸡肋的舰队和20万白给的劳工,可谓大赚特赚。
  说是自1840年以来,“我大清”的第一次外交胜利也不为过。
  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“我大清”第一次在别国获得了筑路权,可谓扬眉吐气,一雪国耻,只要李鸿章操作得好,绝对是一笔重大的政治资本。
  不过还是第一次签约的李鸿章、周馥等人,都没有注意到的是,无论是合同的中文版还是英文版,通篇都没有提到过“大清国”,而只有江苏巡抚府或者两江总督府,甚至是李鸿章个人。
  而对于范德比尔特来说,有了这份协议,家族的铁路计划顿时满盘皆活。
  放弃中线太平洋铁路,专心经营北线,而且获得了远东大佬的支持,获得了远东的市场,家族的危机终于解除。
  而且被分走的股份仅仅只是北线筑路权的,中线的筑路权依然牢牢把控在家族手中。
  只要等到恢复元气,到时候范德比尔特依然可以独揽通往萨拉门托的中线铁路的利益。
  最后,对于朱富贵来说,大明获得了一条能够向东部地区倾销商品的铁路。
  而且爱达荷州以西铁路完全都在大明的控制之下,因此也没有被倒灌的风险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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