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二十八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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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她生死都不怕,怕只怕一个人,还这么不干不脆的活在这世上,每每到了晚上,她身边没有人的时候,她就能深刻的感受到这种无力感,被子就在她面前,她却连翻个身都很困难,鞋子就在床下,她却无法弯腰穿上,月色就在窗前,她却无法走上前去看上一看,总之所有的一切,都仿佛离她渐渐远去了。
  不了解她的人可能不知道,她是一个多么喜欢蹦蹦跳跳爬上爬下的一个人,小的时候喜欢偷偷爬树上睡午觉,喜欢偷爹爹的马去放风筝,长大了,喜欢偷溜出家门四处闯祸,或者是女扮男装英雄救个美,眼睛和腿对她来说,简直就是顶顶重要的东西了,她可以失去听力,失去味觉,失去嗅觉,唯独不可以失去一双行走天下的腿和看遍天下的眼睛。
  可是,如今她眼疾尚未完全痊愈,腿也完全废了,她认为最重要的两样东西都离她而去了,她对未来的希望也连同着这两样东西一同离去了。
  但是她依旧要活下去,她还有娘亲,还有兄长,还有一个大家庭,她不能就这么放弃了,她不能扔下他们,因为对于他们来说,她就像是眼睛和腿那么重要的存在,他们不能失去她。
  这一日,周夫人去姨娘家探亲,余下的几天,都将由周止来照顾周宁的起居,周夫人临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,只怕周止是个五大三粗的男儿,照顾不好周宁。
  关于这一点,周止自然是不肯承认,他从小照顾她照顾的还少么?每次闯祸,哪一次不是他给她收拾的烂摊子?每一次受伤,哪一次不是他给她处理的伤口,从小到大她受了那么多伤却从来没留过疤,那又是谁的功劳?
  周夫人走了之后,周止就放下了手头上忙不开的事,专心致志的照顾起周宁来。
  每天吃过晚饭,周止总要推着她,在偌大的院子里转上一圈,一圈转完了之后才肯推她去睡觉。
  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周止练剑的时候不小心摔着了,把腿摔伤了,他一个人顶着小拐杖,下雨的时候坐在屋檐下看雨,一脸的无聊。
  周宁特别喜欢在下雨的时候踩水坑,往往都是把身上踩满了泥水才肯罢休,这个时候往往少不了要被娘亲说一顿,然后又勒令她去换衣服,并且不允许她再去踩水坑。
  没有了踩水坑这项运动,周宁也觉得人生太过无聊,于是乎就搬了和小凳子坐在周止旁边,手托着腮看着窗外屋檐上滴落的雨滴。
  “周止,你看什么呢?”
  “看天,”周止淡淡道。
  “天?”周宁抬抬头看了看天,“天有什么好看的,灰蒙蒙的。”
  “就是因为灰蒙蒙的,才有可以看的地方。”周止伸手指了指灰蒙蒙的天,“雨滴从上面落下来,雪花从上面落下来,风从上面下来,阳光也从上面撒下来。”
  周止的觉悟从来都比她高,他小小年纪,说的话,她竟然听不太懂,只觉得他深沉的很,用来耍帅一定很好,
  周宁也抬起头来看天空,发现周止说的话真是那么回事,
  天空是能包容万象的东西,风雨雷电,雪花阳光,无一不是它带给世间,晴天时湛蓝,阴天时灰沉,夜里深蓝,透过它,每个人都能看到广阔的未来,无尽的人生,它给人平静,又让人平静,
  “我记得以前的时候最爱看天空,尤其是阴天的时候,”周宁抬起头看了看天空道,“要不今天再看一次?”
  周止依言停下来,抬头看了看深蓝偏黑的夜幕。
  这天是晴好的天气,天上没有月亮,只有星空,虽然不说繁星点点,却也能看得清很多。
  “可惜,不是你喜欢的阴天。”
  “夜色都是一样的,”他说,“何况还有星星,”
  其实他喜欢的不是阴天,而是灰蒙蒙的天空,是广袤沉静的天空,是寂静潮湿的空气。
  他以前的时候藏了很多秘密,有些秘密,一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和她说,她怕他说了,他们之间连在一起看星星的机会都没有了,
  天知道,这个秘密折磨着他,日日夜夜,他控制住自己不去说出来,控制住自己的担忧和惊慌,
  当初在擂台上,他和陆行谌相看两相厌,陆行谌一眼就看穿了他,而陆行谌的小心思也没能瞒住他。
  他们小时候生活过一段时间,彼此都比较了解对方的习性,他们互相对视一眼,就能知道对方最深的秘密,最深的,也是最难以掩盖的。
  陆行谌是个野心大的,他记得年少时和周宁在一起的纯真时光,也放不下实常山大弟子的虚荣,他渴望的是鱼和熊掌兼得,做了一些错事,最终的结局也甚是凄惨。
  当初陆行谌和他说,他的心思太明显,迟早有一天会兜不住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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