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:妖怪平头哥!(3 / 5)
“你认识我?”平头哥抽口烟问。
卧槽,我怎么会认识你?
但蜜獾的外号,就是平头哥啊。
可它,为什么问我认不认识它?难不成这只妖怪的名字,就是叫平头哥?
这念头闪过,我就一脸懵逼。
但还是硬着头皮说,”你威名远播,谁人不识啊?“
而平头哥却笑道:“我在紫神山地底,潜修几十年了,没想到世人,还有人记得我平头哥啊。”
潜修几十年了?
麻蛋哦,这货果然是个妖怪。
妖怪吃人的,何况是这啥都吃的吃货啊,接下来,不会就是把我给干掉吧?
“你害怕我吃掉你?”
这货都成精了,一眼就看出我心里想的,却见它扬起嘴角,露出一口尖锐的白牙笑道:“人类细皮嫩肉,我好久没有尝过了,你来得正好,是该换下口味了。”
麻逼,这货果然想吃我。
该怎么办?
逃又逃不走,打又打不过,我特么只能认命吗?
“别想着逃走。”
平头哥冷冷看我眼,转身就去吃那只被它杀死的老虎。
真的是狼吞虎咽生吃。
那场面血淋淋的,我看着就毛骨悚然。
“生吃有啥味道,我倒有个办法,能让兽肉吃起来更香。”
站在旁边瞅一眼,我壮着胆,想找机会面表现,不然真的只有等死的份了。
听到这话,平头哥就抬起头看我。
“怎么个吃法更香?”
平头哥扫我眼,“你若让我满意,我就放你一条生路。”
“你听说过烧烤吗?”我问道。
平头哥摇头说,“我从未踏足过人类社会。”
这话让我激动起来,马上就行动。
找来干柴堆好,就问平头哥有没有刀,得切块兽肉出来烤。
“这还不好办?”
它看我眼,那只手掌的指甲,突然快速增长,在我目瞪口呆之下,五根手指头的指甲,就长成了剪刀样长。 ↑返回顶部↑
卧槽,我怎么会认识你?
但蜜獾的外号,就是平头哥啊。
可它,为什么问我认不认识它?难不成这只妖怪的名字,就是叫平头哥?
这念头闪过,我就一脸懵逼。
但还是硬着头皮说,”你威名远播,谁人不识啊?“
而平头哥却笑道:“我在紫神山地底,潜修几十年了,没想到世人,还有人记得我平头哥啊。”
潜修几十年了?
麻蛋哦,这货果然是个妖怪。
妖怪吃人的,何况是这啥都吃的吃货啊,接下来,不会就是把我给干掉吧?
“你害怕我吃掉你?”
这货都成精了,一眼就看出我心里想的,却见它扬起嘴角,露出一口尖锐的白牙笑道:“人类细皮嫩肉,我好久没有尝过了,你来得正好,是该换下口味了。”
麻逼,这货果然想吃我。
该怎么办?
逃又逃不走,打又打不过,我特么只能认命吗?
“别想着逃走。”
平头哥冷冷看我眼,转身就去吃那只被它杀死的老虎。
真的是狼吞虎咽生吃。
那场面血淋淋的,我看着就毛骨悚然。
“生吃有啥味道,我倒有个办法,能让兽肉吃起来更香。”
站在旁边瞅一眼,我壮着胆,想找机会面表现,不然真的只有等死的份了。
听到这话,平头哥就抬起头看我。
“怎么个吃法更香?”
平头哥扫我眼,“你若让我满意,我就放你一条生路。”
“你听说过烧烤吗?”我问道。
平头哥摇头说,“我从未踏足过人类社会。”
这话让我激动起来,马上就行动。
找来干柴堆好,就问平头哥有没有刀,得切块兽肉出来烤。
“这还不好办?”
它看我眼,那只手掌的指甲,突然快速增长,在我目瞪口呆之下,五根手指头的指甲,就长成了剪刀样长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