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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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云冉冉眼神带着一抹暗色,看了眼他怀里的男人。
  秦朗用手遮了遮阮可可的兔耳朵,用外套将兔子保护得结结实实。
  “秦哥,”云冉冉说,“你领子上夹了一个粉色发夹,要不然还是取下来吧。”
  秦朗说不用,怕取下来丢了。
  毕竟这是兔子最喜欢的那一种版型的发夹,真弄丢了,不好糊弄。
  秦朗风风火火地走了,云冉冉蹲在墙角抹眼泪,也顾不得要保持白裙子干净了。
  贺新用被绑住的手摸了摸云冉冉的脑袋:“我们冉冉有的是人喜欢,别喜欢基佬,会变得不幸哦。”
  云冉冉哭得更厉害了。
  为什么她不苟言笑的秦哥会喜欢上戴粉色发夹的男人?
  这简直……简直太反差萌了!
  【作者有话说】
  云冉冉:你们欺负我……
  不会进行配平,冉冉独自美好,好好读研,努力学习,走上人生巅峰,搞钱!
  生生求收藏和小海星~感谢~「鞠躬」
  第14章 《不准吃兔兔》13
  13.秦朗来不及抱着兔子回家里了,他在附近开了一间酒店,用冷水给兔子洗了个澡。
  莲蓬头喷出来的冷水浇在兔子身上,兔子身上的衬衫变得透明。
  兔子的头发湿漉漉地耷拉着,可怜得很,嘴唇跟樱桃似的红艳艳的。
  狭窄的浴室里充斥着一种很甜的味道,像秋天的板栗味,又比板栗味更甜,比棉花糖的甜味略逊色,掺杂一种果香。
  秦朗本身就是半人半妖。
  妖为了交配产生的荷尔蒙会影响到他,空气里就像是有无数只撩拨着他的手,每当他别过头不去看阮可可时,就会有无数只手来拨正他,让他扭过头去看兔子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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